红土资产套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公告

2016-11-30 00:00:00 红土资产

产品名称红土资产套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简称“红土资产套利1号”)
产品类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。
募集规拟募集规模为200万元人民币。以实际募集为准。
推介期本基金的推介期为2016年11月23日-2016年11月24日。实际推介期和生效日根据实际募集情况确定。如果募集规模满足本基金成立条件的,基金管理人可以宣布提前结束募集。
开放日本基金不设封闭期,每次开放日管理人需要通过邮件与A类份额委托人协商一致,自基金成立之日起,本基金至少每季度开放一次(A类份额委托人不同意开放的情况下除外)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管理人须将与A类份额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开放日日期,在开放日前10个工作日内在管理人网站进行公告,或以管理人与投资者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。
推介原则时间优先,金额优先。
资金认购要求投资者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(不含认购费),并可多次认购,认购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【10】万元(不含认购费)的整数倍。
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R/年,本基金为管理型产品,不承诺或保证本合同终止时委托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;该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对委托资产可能收益的承诺或暗示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本基金存续期间每两个相邻开放日期间执行的年度业绩比较基准R,由资产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和调整,与A类委托人协商一致后,在开放日前7个工作日于资产管理人官方网站公告,并以邮件方式通知资产托管人。如果上述管理人未能重新确定业绩比较基准的,仍然适用上一期间业绩比较基准执行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经管理人确定,本基金初始销售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.85%/年,即R1=3.85%。第一个开放日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按照上述调整机制执行。
存续期限本基金有效期自基金投资起始日起,至投资终止日期限届满并完成基金清算程序之日止。
资金用途投资指向标的
收益分配本基金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
风控措施为保护全体委托人的利益,本基金设置预警线和止损线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(1)当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,基金份额净值小于1.1000元时,              
预警机制:本基金预警线为基金份额净值0.9500元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止损机制:本基金止损线为基金份额净值0.9000元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(2)当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,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.1000元时,预警止损机制调整如下:              
预警机制:本基金预警线为基金份额净值1.0500元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止损机制:本基金止损线为基金份额净值1.0000元
基金管理人红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募集账户账户名称:红土资产套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信募集专户
银行账号:9558854000002215106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港支行
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风险提示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投资品种,适合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中等风险等级的合格投资者。基金管理人不承诺确保投资者取得最低收益或本金不受损失,投资人在参与“红土资产套利1号”前,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、投资经验、风险偏好,适度认购。
咨询电话0755-28968856